证监会新闻发言人1日表示,证监会对5宗案件做出行政处罚,包括2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1宗内幕交易案,1宗证券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违法进行股票交易案和1宗短线交易案,涉及中毅达等公司。 【相关报道】 2017年证监会全年行政处罚罚没款涉及75.66亿元 据证监会5月11日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2017年,证监会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不断强化稽查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证券期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从证监会2017年监管执法情况统计数据看,无论是体现日常监管力度的行政监管措施数量,还是体现稽查执法态势的立案调查、行政处罚数量,都有大幅度的增长。2017年,证监会全年共采取行政监管措施1269件,新增立案调查312起,作出行政处罚237件,针对44人作出市场禁入25件,监管执法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一、行政监管措施数量大幅增长,日常监管力度日益增强 行政监管措施具有快速反应、及时矫正违法违规行为的特点,是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在日常监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证监会在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理念下,着力强化日常监管,行政监管措施数量呈逐年递增趋势,2015年、2016年行政监管措施数量分别较上一年度增长了47%、51%,2017年较上一年度又有大幅提升,全年共采取行政监管措施1269件,较上一年度增长了30%,涨幅明显。其中,对市场机构的日常监管力度明显加大,共有817家机构被我会采取过行政监管措施,包括上市公司158家,占比19%;非上市公众公司91家,占比11%;证券公司70家,占比9%;期货公司50家,占比6%;基金管理公司28家,占比3%;私募基金管理人156家,占比19%;会计师事务所22家,律师事务所10家,合计占比4%。 日常监管力度总体加大的同时,对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力度也在逐步加大,涉及中介机构业务的行政监管措施使用频次明显增多。如2014-2016年间仅针对13个市场主体(机构)采取过“限制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业务活动”类监管措施,而2017年针对24个市场主体(机构)采取了该类监管措施;又如2014-2016年间均未使用过“责令更换董监高或限制其权利”类监管措施,而2017年针对2个市场主体采取了该类监管措施。2017年强监管环境下,行政监管措施实施力度加强,尤其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力度有极大提升。 二、立案调查数量维持高位,稽查执法高压态势常态化 2017年,证监会紧扣风险防范和稳定发展,聚焦重点领域和市场关切问题,依法严肃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全年新增立案调查312起,与2016年相比数量进一步上升。近年来,稽查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年度新增立案调查数量总体保持高位,2014-2016年分别新增立案调查205起、345起、302起,继2016年小幅下降,2017年新增立案调查数量进一步增长。 对于传统违法案件,证监会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全年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三大类传统违法案件合计立案203件,占全部立案案件的65%。与近年来对传统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保持一致,2015年、2016年这三大类传统违法案件立案数量占比分别为64%、63%。 在严厉打击传统违法案件的同时,对新三板、中介机构执业等领域出现的乱象,也加大了打击力度。2017年,对新三板领域立案19件,同比增长14%。同时,针对部分中介机构执业操守问题,坚持加大打击力度,全年针对中介机构新增立案15件。 此外,为配合立案调查工作,依法对当事人涉嫌转移或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及时采取冻结措施,全年制发冻结决定书10份,累计冻结涉案资金1.55亿元。此外,全年累计对491名涉案人员申请采取限制出境措施,与公安部门协同执法工作态势进一步巩固。 三、行政处罚数量进一步增长,从严打击违法行为成效显著 2017年,证监会面对市场乱象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活动。全年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37件,与2016年相比增加了7%,与2015年相比增加了37%;作出市场禁入决定25件,与2016年相比增加了25%,与2015年相比增加了127%。 近年来,证监会一直牢记使命,切实肩负起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行政处罚决定数量呈不断上升趋势,2015年、2016年行政处罚总量分别较上一年度增长了8%、28%。同时,2017年被采取市场禁入的主体44人,与2014年、2015年、2016年相比分别增加了42%、120%、16%,是近年来禁入人数最多的一年。 从案件类型上看,2017年证监会对信息披露违法类、内幕交易类案件仍保持严厉打击力度,两类案件占行政处罚决定总量比例为59%。这与一直以来证监会监管趋势相同,2014-2016年,两类案件在全部行政处罚案件中的占比分别为69%、69%、56%。 在此基础上,其他类型案件打击力度也有所增强。如私募机构违法案件行政处罚进一步增多。2016年针对私募机构违法案件作出6件行政处罚。这是证监会第一年针对该类案件作出行政处罚,此前该类案件多由派出机构以行政监管措施方式处理。2017年证监会针对该类型案件作出行政处罚10件,较2016年增长了67%。 同时,2017年证监会进一步加大了针对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以及证券服务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投资咨询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从近年针对相关中介机构的行政处罚情况看,2014-2017年,证监会针对中介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数量分别为5件、2件、16件、19件。自2016年开始,证监会加大了对上述机构的处罚力度,2017年处罚力度进一步强化,针对上述机构作出行政处罚较2016年又增加了19%。 此外,信息披露案件中,2017年对新三板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违法的处罚力度进一步强化。2017年证监会针对新三板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7件,相较2016年增加了75%。 行政处罚决定数量增长的同时,行政处罚罚没款涉及金额也有大幅增长。2017年证监会全年行政处罚罚没款涉及75.66亿元,较2016年(42.01亿元)增长了80%,涨幅较大。而2017年行政处罚决定数量仅比2016年增加了7%。这一方面与案件涉案金额有直接关系,2017年行政处罚案件“大案”较多;另一方面也凸显行政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来源: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