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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被要求补缴两年税款3亿元 董秘办回应称事前并未收到书面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29  浏览次数:138
核心提示:  9月29日,北大荒公告显示,北大荒于2018年9月20日收到哈尔滨市香坊区税务局下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香税通[2018]100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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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9日,北大荒公告显示,北大荒于2018年9月20日收到哈尔滨市香坊区税务局下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香税通[2018]10010号),要求公司收到通知书3日内,补缴2016年企业所得税 117521980.38元、滞纳金27500143.41元;补缴2017年企业所得税 142599024.67元、滞纳金18395274.10 元,合计缴纳税款及滞纳金3.06亿元。

  北大荒表示,9月28日收到哈尔滨市香坊区税务局下达的《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哈香税保冻[2018]10001 号),决定从2018年9月28日起冻结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垦分行营业室的存款九亿元,要求公司于2018年9月28 日前缴纳应纳税款;逾期未缴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9月29日,新京报记者致电北大荒董秘办,工作人员称,对于追缴税款及滞纳金的相关事项表示很突然,9月28日在收到《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之后便按照证监会的规定公告了该事项,此前,香坊区税务局曾与北大荒有过口头的沟通,但北大荒并没有收到需要缴纳税款的书面通知,公司及税务师、律师研判,公司享受免税政策,并不需要缴纳税款。具体事项北大荒与香坊区税务局仍在进一步沟通,最终是否需要缴纳税款还是未知数。

  北大荒公司目前主要从事耕地发包经营;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的生产和销售;尿素的生产、销售;与种植业生产相关的技术、信息及服务等;化肥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以及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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