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文,同意在重庆市、浙江省开展金融标准创新建设试点工作,试点期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方案要求,到2020年,在重庆培育1-2个金融机构成为金融标准领跑者;在金融科技、金融风险防控等领域开展金融标准研究,先行先试,取得实践经验;在浙江省,以湖州市、衢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工作为契机,试点推动绿色金融标准创新和实施,为建立全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探索路径和经验;深入研究互联网金融标准体系,结合浙江省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实际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研究提出互联网金融相关技术标准;加强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标准的跟踪研究等。
方案还强调,要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探索质量增信融资制度,指导金融机构试点开展将质量水平、标准水平、品牌价值等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和贷款发放参考因素,充分发挥标准在资源配置和质量提升中的重要作用;加大金融标准的宣贯力度,提高金融消费者的认知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