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混改加速落地,改革新趋势逐步确立。从腾讯、吉利参与中国铁路总公司混改第一单,到东方航空百亿级定增引战投,新一轮央企标杆型混改加速落地,铁路、民航领域成为重头戏。上证报记者注意到,除央企“七大领域”混改持续深化外,地方国资的运作也日趋灵活,国有资本进驻民企案例在增加。此外,在扩大对外开放的背景下,外资参与国企混改也有望取得新的进展。
铁路民航领域混改加速
继东航物流混改后,东航集团“混改2.0”锁定上市公司东方航空。东方航空7月11日发布定增预案,公司拟A股定增募资不超118亿元,引入均瑶集团及其旗下吉祥航空,以及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公司还拟在H股向吉祥航空定增募资35.5亿港元。
有分析人士指出,东航此次引入两方面的战略投资者,一是来自民营资本和同业伙伴,二是来自国有资本,体现了国有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的相互融合。而且,东航和均瑶集团总部均位于成都,都以航空运输服务为主业,双方的合作具备良好条件。混改后,东航和吉祥航空将以资本为纽带,结成战略合作关系,释放出更多合作成效,包括带动各业务领域的合作,提升运营效率,完善航线网络。
就在不久前,中国铁路总公司混改第一单也正式落地,腾讯与吉利控股以43亿元拿下铁总旗下动车网络49%股权,携手建设经营动车组Wi-Fi平台。分析人士认为,Wi-Fi运营属于铁路运输中具有竞争性业务特征的资产,引入社会资本有利于技术创新,符合资本、技术和市场相融合的基本发展趋势。
这只是铁总混改提速的开始。2017年,铁总确立了国铁企业公司制改革“三步走”目标并强力推进,截至当年底,18个铁路局已改制为集团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基本形成。在公司制改革的基础上,铁总工作会议披露,2018年将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各专业优势公司和科技型企业实施混改方案,引入社会优质资源。
自2016年重点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启动以来,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七大领域”企业皆迈出实质性步伐,相继有三批共50家试点落地,包括央企和部分地方国企。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周丽莎认为,混合所有制改革不仅是为了调整股权,更重要的是解决国企的机制和发展问题,是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资源、技术和管理。对国企来说,混改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对民企来说,参与混改则可分享国企独有的经营资质,实现共赢。
国资进驻民企案例增多
近阶段,地方国资的运作趋于活跃,国资入股甚至控股民营企业的案例明显增多。上证报记者注意到,近期不少民企老板因股权质押平仓风险而转让控股权,国企成为重要接盘方。此类民企,自身资产质量不差,估值又处于低位,国资接盘成本相对较低。
如天海防务,今年6月份,公司实控人刘楠拟通过转让股份及委托表决权和提案权的方式,将控股权卖给扬中市政府全资持股的金融平台——扬中金控,从而拓宽融资渠道,解除刘楠的高质押风险。扬中金控则表示,天海防务的两大主业船舶设计与制造、清洁能源均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其对上述领域的未来发展前景总体看好。
同在6月份,遭遇流动性危机的“盾安系”也获国资出手支持。
有分析人士认为,部分民企由于一时的流动性困难寻求转让,但所处行业前景不差,也有一定市场地位,国资进驻后有望盘活资产,不排除这些企业未来还能产生不错的效益。
除困难期引援外,一些经营状况不错的民营企业也愿意牵手国资增强实力。如英飞拓拟定增募资6亿元引入深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深投控,后者将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有分析认为,深投控投资英飞拓应是看中其多年来在智慧城市、智能交通、智能家居和数字营销业务上的布局和积累。
当然,国资有进也有退,如在一些充分竞争领域引入民资。近期,舍得酒业大股东沱牌舍得集团再次启动混改。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沱牌舍得集团30%股权的四川省射洪县政府,拟将所持部分国有股权对外公开转让。
扩大开放将有更大进展
另一个不容忽视的趋势是,未来,在外资参与国企混改方面,预计会有更大进展。
成都市政府最近推出“成都扩大开放100条”,提出加快实施汽车、飞机、船舶产业对外开放,以及放开国际船舶运输、船舶管理企业外资股比限制等诸多开放举措。
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周丽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企改革,特别是混合所有制改革一直都积极地向各种所有制资本开放。从此前国家出台的相关文件看,都提出要积极引入外资参与混改。而在前期的混改实践中,也有外资参与。
去年8月1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鼓励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通知》明确提出,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对外开放范围,包括持续推进专用车和新能源汽车制造等领域对外开放。
周丽莎认为,鼓励外资参与国有企业重组及混改,其主要出发点可能有以下两方面:一是扩大资金来源,更好实现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二是更好吸收外资优势,推动国有企业治理规范与管理水平提升。不仅如此,有了世界知名跨国公司的参与,还可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国有企业的企业形象与国际知名度,而且,日后在合作过程中,通过谈判也许还能达成渠道共用等方面的协议,这无疑会对国有企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