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柏林7月9日电 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全文如下:
22、中德两国通过负责任的政策为全球经济和金融关系的稳定作出贡献。两国都希望在财政和金融领域进行更多协调。双方对首轮中德高级别财金对话成果落实感到满意,期待于2018年下半年在华举行第二轮高级别财金对话。双方将继续通过双边工作互访加强财政政策合作。德国欢迎中国在金融市场开放方面的努力,并看到了加强合作的机会。
23、中方欢迎德国市场参与者来华发行人民币债券(熊猫债)。中方支持法兰克福金融中心和人民币离岸发展。
24、双方愿加强以世界贸易组织(WTO)为核心的基于规则的多边贸易体制,并同意其核心前提是遵守现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履行做出的所有承诺。该体制本着透明、非歧视、开放、包容的精神。双方欢迎世界贸易组织现代化的建设性努力,促进公平竞争条件并致力于尽快填补争端解决机制上诉机构成员空缺。双方一致同意,以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方式履行通报义务、出台贸易救济措施,并愿就此进一步讨论。双方致力于遵守并参与探讨继续发展世界贸易组织补贴规则。双方愿增强市场经济力量,支持为各类企业创造非歧视的竞争条件。
25、中德两国特别重视外国企业非歧视地参与中国公共招标对促进双边经济关系的意义。为落实中方宣布的关于加快加入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议的决定,中国政府正在进一步全面改进出价,将尽快提交世界贸易组织。同时将继续与包括欧盟在内的参与方积极开展谈判,争取尽早达成谈判结果。
26、双方一致认为,钢铁产能过剩是全球性挑战,需要共同应对。双方同意在钢铁产能过剩全球论坛上加强合作并主张落实二十国集团2016年杭州峰会、2017年汉堡峰会以及2017年相关部长级会议达成的政策建议。为促进全球出口市场的确实公平竞争,中德两国也在为出口信贷国际工作组开展更紧密的合作共同努力,旨在尽快制定一套新的考虑各参与方国情的出口信贷国际指导原则。
27、双方保护作为企业经营活动核心基础的企业自主决策。
28、双方愿在质量基础设施专业政策对话框架下深化合作,特别是在中德产品安全工作组下加强并深化中德产品安全、市场监管、认证认可与合格评定领域的合作。双方同意落实两国政府多年来签署的关于计量领域合作协议。双方同意,尤应加强中德经济联委会框架下中德标准化合作委员会在标准化领域合作。为促进产业政策合作,双方一致认为,加强在国际标准化组织中的合作,采用国际标准和规定是关键因素。双方同意在标准化领域执行采纳国际标准的政策,并给予双方企业平等参与标准化进程的机会推动互认对方标准化进程的机会。双方一致认为,认证互认对促进双边贸易发挥着重要作用。
29、双方对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德国经济能源部、交通和数字基础设施部签署《关于自动网联驾驶领域合作的联合意向声明》表示欢迎。该联合意向声明下所开展合作基于非歧视性市场准入、透明度、可靠性、平等待遇和对等原则。合作目标为增进对中德自动网联驾驶发展的相互理解和信息交流;促进中德自动网联驾驶领域利益攸关方合作;强调双方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和有利市场条件的承诺。
30、双方欢迎2016年商定的磋商,于2018年5月由德国联邦内政部同中国公安部牵头举行。双方同意双边网络安全磋商是讨论网络犯罪和网络安全合作的核心平台,同时双方可借助该磋商机制就网络立法对经济领域的影响进行交流,尤其是讨论网络给数据安全以及知识产权保护、侵犯贸易和商业秘密带来的风险和挑战。鉴于数据储存、数据使用和数据保护在未来工业核心领域发挥的重要作用,双方将在制定和实施各自网络安全法规时,为企业涉密数据保护和数据安全跨境传输提供保障。双方主管部门将直接对个案进行交流。
31、双方一致认为,应在企业自主决策、招标机制透明、遵守所在国法律及劳工、社会和环境方面的普遍公认标准和照顾第三方国家意愿基础上开展企业第三方市场合作。此外,还要特别重视考虑伙伴国的债务可持续性,包括在互联互通领域。
32、双方欢迎在就业和社会政策领域加强双边和多边合作,并致力于贯彻在二十国集团和国际劳工组织框架内共同作出的决定。在此背景下,双方愿就劳动世界的未来、社会保障体系发展、有效的劳动保护、体面劳动、合适薪酬、社会对话等议题开展交流,并致力于可持续的国际供应链。
33、双方欢迎中国与欧盟在互联互通领域就亚欧运输通道建设开展合作。双方将在中欧互联互通平台基础上,寻求“一带一路”倡议与欧洲基础设施规划对接,探讨促进德方企业更好参与亚欧运输通道建设的路径。双方赞赏中欧班列近年来实现扩容增效,鼓励在多边框架下推动亚欧运输通道技术和法律协调对接,实现更大发展。
34、双方愿继续加强在亚投行框架下的协调与合作,与其他成员一道继续努力,更好发挥亚投行作为基础设施融资多边平台的作用。
35、双方承诺,本着自由贸易和开放市场的精神推动农产品贸易蓬勃发展。在此背景下,双方高度关注动物健康,特别是应对非洲猪瘟问题,愿就此有针对性地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
36、双方在第九届中德经济技术合作论坛框架内就经济竞争力的基础进行了讨论,并愿就此进一步加强合作。
37、双方继续加强税收领域的合作,采取措施应对跨境逃避税。双方支持关于加强税收透明度和自动情报交换的二十国集团承诺,同意在落实二十国集团/经合组织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方面加强沟通与合作,并通过多种方式帮助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低收入国家税收能力建设。双方也将继续致力于提升税收确定性,并与经合组织一同致力于应对数字经济给税收带来的挑战。
38、双方将加强中德反垄断务实合作,共同应对跨国垄断行为,为双方企业在内的各国经营者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并推动双边乃至国际经贸关系健康发展。双方将继续就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法律法规和工作信息加强交流,包括在二十国集团框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