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8年度证券评级机构常规现场检查启动之后,证监会进一步加强证券评级机构监管的方案也已经开始实施。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方案旨在推动交易所市场与银行间市场评级业务规则的分类趋同,有效消除套利空间;确保交易所债券市场在面对外部冲击时具有较强的承压能力,不成为引发系统性风险的源头。 与此同时,监管层也在努力弱化市场对外部评级的依赖,视情况或将逐步取消评级结果作为债券发行要件的要求,降低监管规则对评级结果的机械使用。 弱化评级依赖 众所周知,我国评级行业声誉成本不高,评级专业水平较低是不可回避的现实。 如何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进一步健全证券评级机构执业规范,提高行业执业水平尤其重要。 事实上,提高执业水平只是一方面,如果对于评级过度依赖的外部环境和机制不加以调整修正,仍然难以触及根本。 从这个角度说,一位监管人士表示:“从源头上弱化外部评级依赖是一项重要举措。”据悉,下一步,监管层准备视情况逐步取消评级结果作为债券发行要件的要求,同时降低监管规则对评级结果的机械使用。 此外,在检验方法的质量和规范方面,也将引导形成行业标准。 针对传统评级质量检验方法使用困难这一问题,证监会将会同中证监测等单位开发适合中国国情的评级质量检验方法;研究制定违约率、迁移矩阵等评级质量检验方法规范。 2018年度证券评级机构常规现场检查相关工作日前已经启动。证监会方面表示,对于性质严重的及时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及稽查执法措施,且实行责任机构和个人“双罚制”。 试点“双评级” “从监管层面来讲,秉承从严监管的理念,建立市场化的评价机制势在必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能出能进、优胜劣汰的市场化淘汰机制。”证监会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评级行业依法进行行政许可批准进入,但是并不等同于拿到牌照的机构就可以高枕无忧了,更不能让‘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发生。” 此外,对于市场上围绕评级级别、价格的恶性竞争局面,监管层正在研究推进由“两所一司付费”即沪深交易所和结算公司付费,并启动自主选择评级机构的“双评级试点工作”,引导交易所债券市场形成良性的市场竞争机制。
(原标题:证监会再施高压:评级市场启动淘汰机制 逐步取消评级结果作为发债必要条件)